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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金門縣陶瓷廠職場霸凌防治處理作業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 發布單位:金門縣陶瓷廠

為落實本廠職場霸凌防治事宜,周延相關申訴處理機制,特制定旨揭作業規定,供同仁參考依循,俾建構健康友善、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同仁遭遇霸凌事件,請透過下列管道提出申訴,或填妥申訴書密封後逕送受理單位處理。
受理單位:本廠兼人事管理員
申訴電話:082-332856分機105
傳真電話:082-331867
E-Mail:kmcf.x80x@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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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