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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和傳媒公司申設代理東森亞洲新聞台等3境外頻道,NCC為求監理一致性,予以否准
  • 發布單位:建設處

日期:110/09/22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10年9月22日第982次委員會議決議,否准長和傳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代理之東森亞洲衛視台、東森亞洲幼幼台及東森亞洲新聞台等3境外頻道申設案。

    NCC表示,東森亞洲新聞台等3頻道為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森公司)關係企業香港商東森亞洲衛視有限公司於101年成立,目前於香港、澳門、新加坡、印尼等國家播出;此次長和公司以代理商模式申設,頻道規劃於MOD上架,查其內容多購自東森公司所屬頻道及東森美洲台,雖承諾比照境內衛廣事業於指定時段製播本國節目,且承諾製播新聞之頻道將設立自律組織,然該會考量,長和公司所代理申設前述頻道之所有權、經營權及節目產製與廣告排播,仍歸屬於我國衛廣事業東森公司,該公司既為本國公司且領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本次以代理人模式申設境外頻道,顯有造成管制不一致情形。

    NCC說明,依長和公司到會陳述及補正資料,雖香港商東森亞衛公司已於臺灣設立子公司,並為東森亞洲新聞台規劃招募100名新聞記者及編審等製播人力,然本次代理申設之3境外頻道,包含辦公處所、人力及片庫等軟硬體資源仍多與東森公司共用,於本國節目又未有顯著投資,對我國整體影視產業提升及內容產製,難有助益。

    NCC說明,對於衛廣事業之申設,未來仍將以國人收視權益及產業健全發展為考量,期落實保障公眾視聽權益、提升消費者視聽權益、推動產業良性競爭、維護視聽多元化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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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