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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傾倒廢棄物 將依法開罰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記者:李金鎗/金寧報導

金寧鄉西浦頭慈湖旁的池塘近日發現遭傾倒垃圾、營建廢棄物,民眾在臉書反映偷倒廢棄物及亂丟垃圾亂象都讓人憤慨,憂廢棄物離池塘不遠,樹林還有鸕鶿棲息,居民憂心如果下雨沖刷,汙水流入池中恐汙染水質。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接獲消息後,趕緊動員人力到現場勘查追緝非法傾倒者,偵結後確認是特定行為人所棄置,並責令行為人負起廢棄物的清理責任,於農曆過年前要將廢棄物合法清完。同時呼籲大家發揮公德心,也歡迎踴躍檢舉,會依法開罰。
  「超沒公德心,為了方便卻踐踏環境。」民眾在臉書反映,金寧鄉西浦頭慈湖旁的池塘近日遭傾倒許多大包、小包的垃圾與營建廢棄物,而慈湖濕地四周圍是屬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管轄範圍,每天都有金管處交通警察隊巡邏卻沒發現,讓廢棄物日漸堆積,居民憂心如果下雨沖刷,汙水流入池塘中恐汙染水質。
  據了解,營建廢棄物主要依據廢棄物清理法進行管制,其中如涉及建築工程部分,建設處於執照核准後申報開工時,需由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或土木包業者計算其營建廢棄物數量並交代廢棄物的流向,希望相關公會轉知各會員要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確實落實簽證及管理。
  傾倒者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46條規定,屬於刑事案件,將於查證完成後將相關人員移送法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罰鍰。呼籲大家發揮公德心,也歡迎踴躍檢舉,會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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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7-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