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畜產試驗所109年約用人員甄選公告
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辦理。
甄試職稱名額:
職稱:約用人員
錄取名額:正取3名、備取3名(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半年內)。
應試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男性須服完兵役者(或持有免役證明者)。
須有國中以上學歷。
須有小客車(含)以上駕照。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二十八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主要工作項目:
本所牧場牛隻飼養。
牧場及所區環境清理。
牛糞處理清運及牧草採收。
其他動物飼養管理相關業務支援。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自109年9月4日至109年 9月9日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本所地址:金門縣金湖鎮惠民富康農莊17號,親自報名應於報名時間內送件至本所行政大樓二樓收發登記處。
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報名表乙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服務經歷證明(曾擔任公務機關或學校相關實務經驗或工作之證明,若無則免)。
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
相關證照影本:政府機關核發之鏟裝機、挖掘機、堆高機證照及大貨車(含)以上駕照。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女性免附)。
甄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資經歷審查:佔總成績50分。
學歷:總分10分。
國中畢業:5分。
高中畢業:7.5分。
大專大學畢業以上:10分。
經歷:總分20分。
曾任行政機關畜牧相關工作者。
持有證明者累計滿一年4分,未滿一年者依比例計分,最高採計20分。
證照:佔總成績20分。
政府機關核發之鏟裝機、挖掘機、堆高機證照及大貨車(含)以上駕照。每張5分,最高採計20分。
體能測驗:佔總成績40分。
獨輪車搬運飼料:
考生先將獨輪車擺好在起點紅線內,自行按計時器後開始計時,將2包飼料(1包50公斤)提起擺放於獨輪車上,前進繞過橘色交通錐,再折返推回起點紅線,自行按計時器停止計時。
考生推獨輪車往返計80公尺,以計時器所顯示時間計算考試成績,30秒內為滿分100分,總秒數小數點後第一位採四捨五入,每增加1秒扣2分,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面試:佔總成績10分。由本所成立面試小組進行面試。
甄試日期、地點:
面試日期:電話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金門縣畜產試驗所二樓會議室(金門縣金湖鎮惠民富康農莊17號)。
錄取標準:
甄試總成績排名,總成績相同者,依學歷高者優先錄取,又相同者以相關工作年資多者者優先錄取、又相同者抽籤決定錄取。
本考試總成績未達50分者或體能測驗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核薪標準
依據「金門縣政府及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薪,依法納入勞、健保。
新進之約用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格者,並經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其他:
錄取人員自公告或通知日起三十日內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格;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日起,保留候用資格六個月;未錄取人員不予通知。
本甄試簡章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聯絡電話:(082)332621分機212洽 李先生。